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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对话《大数据时代》
  • 2012-12-21 11:04:37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 报纸编辑:邓晓进
  • 作者: 王星
【电脑报在线】当“大数据”成为业界新的热点之时,在这一领域有着深入研究的维克托于近日出版了其新作《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向读者介绍大数据的价值及其将会带来的改变。

对话《大数据时代》作者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


        数据是潜在的产品

 


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

        人物简介:数据科学的技术权威,最早洞见大数据时代发展趋势的数据科学家之一。现任牛津大学网络学院互联网治理与监管专业教授,曾任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信息监管科研项目负责人,哈佛国家电子商务研究中网络监管项目负责人;曾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学院信息与创新策略研究中心主任。并担任耶鲁大学、芝加哥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圣地亚哥大学、维也纳大学的客座教授。


        12月11日,维克托携两本书的中译本来到北京,在不同场合与读者及业内人士交流大数据相关的话题。本报记者在亦庄云基地与维克托进行了深入对话,和他探讨大数据时代的记忆与遗忘。

        电脑报:你说大数据时代应该关注的是相关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那么“为什么”对于企业来说真的不重要嘛? 
        维克托:是的。亚马逊不需要知道你为什么会买某本书,或者为什么它给你推荐了某本书你就买下了它;它只需要知道你买了这本书,然后它会向你推荐相关的,仅此而已。类似的,快递公司UPS通过大数据发现他们的车辆在GPS的指引下左转时出事故的概率较高,于是他们更改了导航软件,让车辆更多地右转,尽管这浪费了时间,但降低了出事的风险,因此提高了效率;他们并不知道车辆左转时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更容易出事,而他们也不需要知道这些。

        电脑报:亚马逊、Google这些大公司已经积累了很多数据,但小公司、创业公司却没有多少数据,在大数据时代他们应该怎么做?
        维克托:的确,这很有趣。很长时间以来,这些大公司的强大之处在于他们的服务器集群等基础设施。如今有了云计算,创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购买计算和存储能力,以解决基础设施方面的不足,但他们没有数据。数据是一些大公司独家拥有的。当然如果小公司选择了正确的领域切入,也能够获得数据。例如Inrix公司,他们开发导航软件,还能提供实时路况,告诉你哪里堵车。他们是怎么获得这些信息的呢?他们的基础导航服务是免费的,但如果你同意下载这个应用,它就会就会将你的行驶速度等信息传回后端,于是你就成为了这个平台的传感器。每天有数百万人使用Inrix,因此Inrix拥有数百万传感器,并获取了大量的数据。他们能记录在特定天气下人们的驾驶速度,并将这些信息告诉保险公司,或者告诉政府作为加强道路安全的参考。

        电脑报:通常企业只能通过自己搜集的数据进行预测,但他们的数据是有局限的。比如我在亚马逊上搜索了一本书,但最终通过其他渠道购买了,亚马逊并不知道,它仍会推荐相关的书,我却不再需要,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
        维克托:事实上目前已经有一些公司在分享自己的数据了,例如在网络广告领域。不过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自己是否愿意你的数据被企业共享,如果你愿意让他们共享数据,你就能获得更好的推荐。如今在硅谷有一些创业公司正试图打造由个人、由消费者控制的信息共享平台。

        电脑报:相对来说用户可能会对大公司更加信任,更愿意把信息分享给他们,那么小公司如何让用户分享更多数据?
        维克托:这不一定。可以换个角度来看,很多人不愿意把数据分享给Google或者Facebook,他们认为这些公司过于强大了;他们反倒更愿意把数据分享给小公司、创业公司。有意思的是,大数据能帮助大企业,也能帮助小企业,但对中型企业帮助不大。比如200-500人规模的企业,它们不够小,不像初创企业那么灵活,也不像Google那么强大,因而被挤压在中间,没有自己的优势。

        电脑报:在企业内部,大数据应该由什么部门负责?
        维克托:CEO。这是很基本、很重要的。很多线下企业制造了大量的信息,他们有很多数据,但他们不明白数据就是价值,对他们来说数据是问题,所以他们设有首席信息官来处理这个问题;而由于信息是在基础设施上流动,他们还设有首席技术官来维护这些基础设施。他们没有意识到数据是产品,否则CEO会亲自去看数据,然后说这很有价值。管理者应该改变认识,明白数据不是风险或问题,而是潜在的产品,是价值的源泉。

        电脑报:你认为在大数据时代,与隐私保护相关的法律应该有所调整吗?
        维克托:是的。隐私权可以让个人对互联网、电子商务更信任;如果没有隐私权,我会对我在网上所做的事情很谨慎,因为一旦我将某件事告诉别人,我就可能把它收回来了,我无法控制它。所以我们需要隐私法,但隐私法也需要创新。如今欧洲的隐私法规定,企业最多只能将数据保存到首要目的完成的时候为止。这是在小数据时代制定的法律,在大数据时代已不再适用,因为数据的价值往往并非体现在其首要用途上,而是在其次要乃至第三位的用途上,可能是你收集数据时并不知道的用途。所以我们要做的是,让数据不再只能被保存到它的首要用途完成时为止,而是将决定权交给和数据相关的个人,让他们来决定是否删除数据。

        电脑报:在《删除》中你说应该对企业保存数据的时间有所限制,这是否会影响企业对于大数据的使用?
        维克托:我的意思是,数据能保存多久应该由和数据相关的个人来决定。例如我如果希望我的数据在亚马逊上保持很长时间,我需要有这个权利和意愿;但我必须同时拥有删除这些数据的权利。亚马逊也会因此获益,因为如果我告诉他们“删除我8年前的购书记录,因为这和我如今的兴趣无关”,这样能将一些噪音排除,他们的推荐会更精确,我可能会买更多的书。

        电脑报:如果大数据能够准确预测未来,我们就可以在面临选择时做出最合理的选择,但很多时候我们的个性、我们生活中的快乐正是源自于一些非理性的选择,大数据是否会让我们失去这些?
        维克托:只有当我们知道了真相是什么、当我们理性的时候,我们才能非理性。我们可以理性地去面对不合理的情况,这是我们主动选择不理性的,符合人类的习惯。例如数据告诉我抽烟不好,但我依然可以抽烟,这是非理性的,但这个非理性的决定是基于一个理性的选择,因为我知道了真相,所以我在做选择时是理性的。如果没有数据,我就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是理性的,什么时候是非理性的;很多时候我认为我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实际上却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所以在有了数据之后我们的生活依然可以很有趣。

        电脑报:你说遗忘是人类的天性,但事实上如今的人类也丧失了一些我们祖先所拥有的能力,那么人类在数字时代丧失遗忘的能力是否可以被看作是一种进化?
        维克托:可以这么说,但进化应该是个缓慢的过程,尤其是要重组大脑。在很偶然的情况下,进化可能会使人类丧失某项能力,但这需要很多年才能完成。

本文出自2012-12-24出版的《电脑报》第51期 A.新闻周刊
(网站编辑:王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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